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丰华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3.20%股份的股东丰华先生,在2025年11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丰华先生《关于在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0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207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胡永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永年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胡永年先生简历 胡永年,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聚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永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永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永年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