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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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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5-049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76%。
  ● 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5.00%被动稀释至4.7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完成登记
  1、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4010700012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27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新增股份484,650股,已于2024年12月17日上市流通。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3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4010700153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8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新增股份280,000股,已于2025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400.00万股,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自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公司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3,998,800股。
  综上,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自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4年11月7日)起至今,公司股本总数由92,995,400股增加至97,759,05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650,000股,持股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后,君唐创新成长一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5.00%被动稀释至4.7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92,995,4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97,759,050股计算,具体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数据为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新增股份登记后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
  名称: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孚新科
  股票代码:6883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1幢1层J1110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孚新科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孚新科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 义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由5.00%被动稀释至4.76%,不再是三孚新科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增加或减少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三孚新科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92,995,4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97,759,050股计算,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数据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完成登记
  1、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4010700012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27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新增股份484,650股,已于2024年12月17日上市流通。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3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4010700153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8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新增股份280,000股,已于2025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400.00万股,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自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公司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3,998,800股。
  综上,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自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4年11月7日)起至今,公司股本总数由92,995,400股增加至97,759,05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650,000股,持股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5.00%被动稀释至4.7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三孚新科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三孚新科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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