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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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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至11月1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gctv@bgctv.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00-15: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韩霁凯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颖磊
  董事、总会计师:吴春燕
  独立董事:张军(快手科技)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至11月1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gctv@bgctv.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投融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62364114
  邮箱:bgctv@bgctv.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4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由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14:30在本公司三层第九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7)。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4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三层第九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
  至2025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5年11月19日、2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持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歌华有线公司投融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2364114、62035573 传真:010-62364114、62035573
  5、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4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履行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之日止,《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此外,公司拟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第八章 监事会”章节以及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增设职工董事,新增“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三节独立董事”、“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还包括部分机构名称调整、部分文字调整等。修订后,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作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作相应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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