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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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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10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暨被司法强制执行
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持有的3,200,000股股份进行集合竞价处置。
  2025年9月29日,亚太矿业所持公司70,400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5%整数倍暨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亚太矿业函告,获悉其持有的公司1,500,000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暨被司法强制执行及一致行动人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今日,公司收到亚太矿业函告,获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集合竞价方式强制执行亚太矿业所持公司3,200,000股股份事项已执行完毕,本次执行期间亚太矿业累计被执行股份1,589,400股,实际执行数量未超过此前披露的计划执行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已实施完毕,同时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基本情况
  ■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2、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3、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持有表决权股份情况
  根据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广州万顺持有表决权股份情况如下:
  ■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1)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9,0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该部分股份涉及的质押相应解除。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解除质押之前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27,406,895股。
  2、股东本次解除司法标记基本情况
  ■
  注:(1)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9,0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该部分股份涉及的司法标记相应解除。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解除司法标记之前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27,406,895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标记及冻结情况如下:
  ■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变动系法院司法强制执行所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实际执行数量未超过此前披露的执行数量,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股份变动导致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已实施完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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