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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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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汤鸿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审议议案已获得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袁晟、顾重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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