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限额详情请见以下“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限额分别计算。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11月6日起,本基金调整A类基金份额在部分销售机构的申购限额,具体如下: 在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下同)金额上限调整为30万元。 (2)本基金除上述(1)以外的申购业务限额,仍执行本公告披露前的限额规则,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 (3)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超过上述限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网站www.ccfund.com.cn。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