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8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 至2025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0日(9:00-12:00和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11月20日17: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真:010-50950529 邮箱:ir@nyocor.com (三)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回执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举行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8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计划自2025年5月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80万元(含交易费用)的公司A股股份,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5年11月5日,相关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8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92%,累计增持金额1,099.6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82,200股,累计增持金额1,099.6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