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020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