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56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上述56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9.36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17人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中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3.9474万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此次共计回购注销63.3114万股限制性股票。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56名已辞职,17人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九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3,114股不得解锁,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7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33,11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全部激励对象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7,251,566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236892),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1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烽火转债”转股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股本变更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注销条件;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2)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并履行了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六、上网公告附件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烽火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12月1日 ● 兑付本息金额:人民币106元/张 ●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2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2日 ●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11月26日 ●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1日 ● 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烽火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烽火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0号)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公开发行了30,883,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烽火转债,债券代码:110062),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08,835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债券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296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308,83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烽火转债”,债券代码“110062”。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烽火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烽火转债到期合计兑付人民币106元/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烽火转债将于2025年11月27日开始停止交易,11月26日为烽火转债最后交易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烽火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烽火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烽火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5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烽火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烽火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6元/张,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2日。 五、兑付办法 烽火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烽火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5年11月27日起,烽火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5年12月2日起,烽火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其他 公司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 电话:027一87693885 传真:027一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