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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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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69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2,006,135,15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62,088,50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朱才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邱文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朱才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1的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高鹏、周理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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