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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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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
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部分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
  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部分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周宝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宝聪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宝聪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周宝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周宝聪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周宝聪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可连选连任。
  周宝聪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选举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周宝聪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不变,具体如下:应叶萍女士、陈斌波先生、周宝聪先生,其中应叶萍女士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周宝聪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安捷制动器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宁波神通模塑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及技术中心总监,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监、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光电产品研发部副总经理、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周宝聪先生直接持有36.31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持有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出资份额;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976,923股,占总股本的5.78%。除此之外,周宝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32,302,78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588,001股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5,714,781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现场出席7人,通讯出席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朱春亚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7、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8、议案名称:修订《授权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为特殊表决事项,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泽宇、朱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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