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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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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菲特公司”)于近日收到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0904破30号《决定书》,获悉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决定科菲特公司破产清算事宜。同时指定江苏锐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5)苏0904破30号)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十二 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经摇号指定江苏锐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职,忠于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法律规定的及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对公司的影响
  科菲特公司被指定管理人接管后,科菲特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子公司破产清算对公司损益将产生正面影响,具体财务状况及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5)苏09申4号);
  2、《决定书》((2025)苏0904破30号)。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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