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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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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诚通天天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196)可能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九部分“集合计划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中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集合计划合同》应当终止:3、《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三年。”因《资产管理合同》于2022年11月16日生效,本集合计划将于2025年11月14日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于本集合计划终止日2025年11月14日暂停本集合计划的申购业务。
  2、本集合计划终止后,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自2025年11月15日起,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本集合计划无法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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