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850,场内简称:美国50,扩位证券简称:美国5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5年10月31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19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5.31%。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机器人ETF易方达,基金代码:159530)、易方达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创创业ETF,基金代码:159781)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业板ETF,基金代码:159915)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1月3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易方达恒生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恒生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316)和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机器人ETF易方达,基金代码:15953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1月3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易方达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价值ETF,基金代码:159263)、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半导体设备ETF易方达,基金代码:159558)和易方达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汽车零部件ETF,基金代码:159565)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1月3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 增加长江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5年11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长江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长江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ETF增加中航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5年11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中航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航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航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戚侠 联系人:王丹妮 联系电话:15811217115 客户服务电话:95335或400-88-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696,场内简称:纳指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5年10月31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96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6.10%。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