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盛守祥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毛志平、李芳、董事韩晓、厉英均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丁泽涛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赵清、董靖政出席会议并见证。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选举股东代表周洋君、监事张岩冰、高斌为监票人,公司董办职员刘国森为计票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在会议上以超出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票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赵清、董靖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1-01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