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提名委员会委员邱金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邱金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同日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邱金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邱金谋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邱金谋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邱金谋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邱金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邱金谋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邱金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主任委员艾春香先生、委员江兴龙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在该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邱金谋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泉港区前黄镇镇长,泉港区山腰街道党工委书记,泉港区住建局局长,泉港区政协副主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天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邱金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邱金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2.10:《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3:《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和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陈义、朱莹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