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83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了解会议全过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柳工转2”的议案》 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已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柳工转2”当期转股价格(7.30元/股)的130%(即9.49元/股),已触发《柳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柳工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柳工转2”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柳工转2”。以2026年4月30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柳工转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柳工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不提前赎回“柳工转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4)。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84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柳工转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31日已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柳工转2”当期转股价格(7.30元/股)的130%(9.49元/股),已触发《柳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资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暂不行使“柳工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柳工转2”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柳工转2”。以2026年4月30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柳工转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柳工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2023年3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 号)核准,公司成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万元,期限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2023年4月20日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柳工转2”,债券代码“12708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柳工转2”转股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止。 (四)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柳工转2”初始转股价为:7.87元/股; 2023年6月21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由7.87元/股,相应调整为7.77元/股; 2024年6月20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由7.77元/股,相应调整为7.57元/股; 2025年6月26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3元(含税),“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由7.57元/股,相应调整为7.30元/股。 上述转股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柳工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0、2024-46、2025-48)。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柳工转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后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的,将披露赎回公告,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的,将充分披露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三、前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情况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柳工转2”的议案》,决定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的十二个月内,在“柳工转2”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以2025年10月10日 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柳工转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届时将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柳工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达成情况 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公司股票收盘价已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柳工转2”当期转股价格(7.30元/股)的130%(9.49元/股),触发“柳工转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五、本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柳工转2”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柳工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内,在“柳工转2”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柳工转2”。 以2026年4月30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柳工转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柳工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柳工转2”赎回条件满足的前6个月内(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柳工转2”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柳工转2”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柳工转2”,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