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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陶家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志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玉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陶家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志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玉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陶家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志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玉海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5〕3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11月4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太重。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A股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 2.证券代码仍为“600169”;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1月4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1月3日停牌1天,2025年11月4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所涉及项目2021年已完工,相关项目资产2024年已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公司将结合《事先告知书》内容,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就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4.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太原重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增持计划,将持续做好增持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351-6361155 3、电子邮箱:tyhi@tz.com.cn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14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由盈转亏,其余年度报表盈亏性质未发生改变。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25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2025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2014年度、2016年度营业收入存在跨期确认情形,影响相关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净利润,以及各期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据此,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后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减少75,666.80万元、营业成本减少60,132.15万元、净利润减少15,534.6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增加4,386.66万元、营业成本增加5,204.82万元、财务费用增加484.70万元、净利润减少1,302.8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减少75,188.82万元、营业成本减少78,607.00万元、财务费用增加3,605.44万元、净利润减少187.2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加18,521.44万元、营业成本增加17,964.25万元、财务费用增加2,209.86万元、净利润减少1,652.6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增加9,260.72万元、营业成本增加9,287.31万元、财务费用增加12,048.80万元、净利润减少12,075.3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加2,924.44万元、营业成本增加3,261.96万元、财务费用增加1,823.73万元、净利润减少2,161.24万元。上述年度累计影响营业收入减少115,762.37万元、营业成本减少103,020.81万元、财务费用增加20,172.53万元、净利润减少32,914.08万元。 更正后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加16,571.82万元、营业成本增加15,398.01万元、净利润增加1,173.8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加9,340.97万元、营业成本增加4,850.34万元、财务费用减少69.95万元、净利润增加4,560.59万元。上述年度累计影响营业收入增加25,912.79万元、营业成本增加20,248.35 万元、财务费用减少69.95万元、净利润增加5,734.40万元。 以上累计影响归母净资产减少27,179.69万元,同时公司对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财务报表一并追溯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14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由盈转亏,其余年度报表盈亏性质未发生改变。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二)对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下转B05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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