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全球产业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3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调整为:
  投资者通过直销销售机构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嘉实全球产业升级股票发起式(QDII)A或嘉实全球产业升级股票发起式(QDII)C的金额各类别均不得超过10万元,如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嘉实全球产业升级股票发起式(QDII)A或嘉实全球产业升级股票发起式(QDII)C的金额各类别均不得超过1000元,如超过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在实施限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对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