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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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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25年10月31日起,华泰柏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由3000元调整为1000元,即自2025年10月31日起限制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A、C、I份额合并计算):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对于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9日17:00止,2025年10月3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票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58,351,766.8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1.0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投资范围和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结果为:58,351,766.89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30000元,合计4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投资范围和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投资范围和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于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订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披露。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tai-pb.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华泰柏瑞中证韩交所中韩半导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25年10月31日起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由 3000元调整为1000元,即自2025年10月31日起限制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A、C、I份额合并计算):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对于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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