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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还涉及部分表述、称谓的修改,如“监事会”、“监事”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等,为阅读方便,不再逐一对照列示;此外,本次修订增减条款,《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以及非实质性修订内容,不再逐一列示,可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上述修订后的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以最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修订后的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2024年度回购计划、2025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890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一)2024年度回购计划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2024年度回购计划”)。2024年度回购计划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25,38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0%,回购最高价格85.8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8.38元/股,回购均价82.7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99.7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止2024年6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3,925,429股,含公司实施2022年度回购计划剩余的46股。 2024年7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86,246股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2024年7月16日,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439,110股过户至激励对象股票账户中。 截至目前,2024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796594)内合计持有回购股份73股,该股份尚未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属于库存股。 (二)2025年度回购计划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2025年度回购计划”)。2025年度回购计划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完成2025年度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036,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回购最高价格50.6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7.05元/股,回购均价49.6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5,020.0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7月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22,348股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首次授予);2025年7月9日,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143,300股过户至激励对象股票账户中。2025年8月14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6,560股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第一次预留授予)。 截至目前,2025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7342216)内合计持有回购股份63,817股,该股份尚未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属于库存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回购计划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2024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796594)中剩余73股,及2025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7342216)中剩余63,817股,两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剩余63,89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相应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2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9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4,26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6月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注销。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注销。 7.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8.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 9.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10.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6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 6.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7.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4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6月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原因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69人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9,365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80人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0,775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32人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4,12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说明:离职人员中部分人员同时参加了2023年、2024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此合并计算后实际离职总人数为98人)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4,26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245,214股。 (三)回购价格及总额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0股。因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31.62元/股调整为20.87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34.92元/股调整为23.23元/股。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此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因此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3.84元/股。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注销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614,26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14,260股;公司总股本由1,808,587,688股变更为1,807,973,428股,注册资本由1,808,587,688元变更为1,807,973,428元。 ■ 注:本次变动后具体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期间,因权益分派、股份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的,则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中涉及的限售条件流通股数、总股份数、总股本数及注册资本数等。 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0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投资规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原项目”)名称: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20,928.18万元(为截止2025年9月30日余额,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同意将“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亦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中包括理财及利息收益3,785.71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牛”),项目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如下表: ■ 项目计划总投资120,452.8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5,452.86万元。项目原定达产时间为2024年2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达产时间延期至2026年2月。 截止2025年9月30日,累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2,812.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58,310.3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77.28%,自有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4,501.72万元。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如下表: ■ 目前,项目已建成完整的生产厂房、五金、注塑、喷涂等生产线以及一部分组装生产线,但因为公司整体规划调整,取消了原计划建设的立体仓库,并考虑效率最大化原则,将玻璃和组装等生产线融于原有生产线建设及技改,公司生产规模可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规划,所以公司拟将“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总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金额调整至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累计项目总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予以结项。 另外,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0,928.18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为截止2025年9月30日余额,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未来将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建设已形成资产已投入日常生产经营。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结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规划于2018年,目标为建设完整、先进的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降本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在建设周期内,与墙壁开关插座关联度较高的中国房地产行业处于调整期,产品市场竞争有所加剧。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而做出的调整,原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筑工程,并建成了五金、注塑、喷涂等生产线以及一部分组装生产线等核心工艺环节,项目已建成规模可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规划,本次调整投资规模主要因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方面减少投入,具体原因如下: 其一,产能优化升级减少了组装生产线投入。项目建设以来,公司在墙壁开关生产制造领域积累了成熟的制造体系和完善的工业配套,拥有较强工艺研发及创新能力,通过对原有组装生产线的优化升级,不断扩大产能规模,项目已建成的规模可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生产需要,因此不需要重复投入更多的组装生产线,减少产能冗余损失。 其二,公司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对部分辅助工序的投资项目进行了缩减调整。取消造价较高的立体仓库建设,改为与宁波公牛主厂区共同使用原有立体仓库,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和自动化程度,提高了原有立体仓库的使用效率,同时提高了公司整体的物流效率。同时,公司取消了玻璃工厂、地脚插工厂建设,通过对原有工厂技改升级和零部件外采,可满足生产工艺所需,避免了重复建设而造成浪费。 其三,设备国产替代及安装工程得到有效控制。在募投项目规划初期,出于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的考虑,公司在最初的可研报告中对于注塑设备、五金冲压设备、喷涂生产设备、组装生产线等均按照配置好且价格较高的进口设备或者全自动化的国产设备金额进行预计。在建设期间,随着国产设备性能的提高,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重新组织内外部人员,对各类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反复的论证,不断优化自动化设备的投资规模,使公司在完成一定自动化程度的基础上,减少了设备投资规模。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928.18万元(为截止2025年9月30日余额,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并在上述资金转出专户后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合理决策,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会对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相关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如下: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度修订对比表详见本公告附件,其他制度文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制度修订对比表 一、《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 注:涉及部分表述、称谓的修改,如“监事会”、“监事”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等,为阅读方便,不再逐一对照列示;此外,本次修订增减条款,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以及非实质性修订内容,不再逐一列示,可详见制度披露全文。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 注:涉及部分表述、称谓的修改,如“监事会”、“监事”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等,为阅读方便,不再逐一对照列示;此外,本次修订增减条款,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以及非实质性修订内容,不再逐一列示,可详见制度披露全文。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9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4,26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10月31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观海卫工业区东区三海路32号。 2.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一2025年12月14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刘圣松、靳晓雪 4.电话:021-33561091 5.传真:021-33561091 6.邮箱:ir@gongniu.cn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观附南路25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3已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登记地点或以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9:00 至 11:30,13:00 至 16: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观附南路258号。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1-33561091 联系传真:021-33561091 邮箱:ir@gongniu.cn 邮政编码:315314 联系人:刘圣松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颖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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