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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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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收益中税收减免收入列为非经常性损益,其中本报告期金额为37,692.28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634,132.24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向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莞金控”)和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控股”)组成的联合体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30,000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20%,下称“标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东莞证券发来的《告知函》,东莞证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东莞证券变更主要股东。2025年6月26日,东莞金控和东莞控股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即227,175.42万元。东莞证券已就标的股份的过户完成了股东名册的变更手续并出具了新股东名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股份已完成交割。
  2.为加大资金回笼规模,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转型,从而为公司向实体经济转型和拓展新质生产力创造有利条件,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全部中山证券67.78%股权。经测算,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后,已有意向受让方与公司进行了接洽,其中部分意向受让方对中山证券开展了尽调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为防止公司在出售中山证券股权后可能出现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盘丽卿 会计机构负责人:盘丽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盘丽卿 会计机构负责人:盘丽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盘丽卿 会计机构负责人:盘丽卿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丹丹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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