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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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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是减免的税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02.05%,主要系肉食销售量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 36.47%,主要系保证金减少所致。
  3、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 51.44%,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1.84%,主要系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5、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48.76%,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金额增加。
  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7.15%,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76.48%,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
  1、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均含本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5月24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87.01万股。以上回购股份4,187.01万股已于2025年9月完成非交易过户,全部用于公司2025年持股计划。
  2、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均含本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8月26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58.65万股。
  注2:同注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曹治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曹治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曹治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10月27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14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党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14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践行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资助公益教育、科研事业的建设及发展,公司已自愿向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亿元。其中6,000万元留于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用于资助西湖大学人才建设、学科建设、基础建设、学生培养、学术交流、科研与其他人员薪酬奖励补助以及与动物营养、智慧农业、生命健康、畜牧生产与智慧兽医等相关研究领域的发展;4,000万元用于资助西湖大学参与支持共建的南阳市西湖牧原合成生物研究院的建设及发展。
  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担任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兼理事长、西湖大学董事会副主席,董事钱瑛女士担任西湖大学荣誉董事,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CHO)王春艳女士担任南阳市西湖牧原合成生物研究院副院长,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捐赠对象基本情况
  组织名称: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30100336424472F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墩余路600号A2幢
  业务范围:1、接受捐赠;2、资助民办大学的筹建;3、资助培养优秀人才,资助教育科研活动;4、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教育研究事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是西湖大学的举办方,其使命在于资助新型教育事业、引进国际拔尖人才。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基金会于2015年成立,为非公募基金会,依据其章程独立运作。
  三、捐赠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公司深刻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致力于支持教育科研事业发展,支撑人才培养,本次对外捐赠符合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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