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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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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相关债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次转让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后,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一个,即深圳米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于深圳米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资金来源于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借款,本次交易已按关联交易标准履行审议程序。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标的股权和债权的交割程序已完成,相关进展及完成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和7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2025-058),以及2025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现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3、重大诉讼进展
  (1)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事项,投资者就投资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利息损失等提起诉讼,并要求公司承担诉讼费。本系列案件累计原告350人,涉诉金额合计3,936.9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全部案件作出撤诉裁定或一审判决,公司需累计赔偿损失3,517.67万元、承担诉讼费61.31万元。部分案件公司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该院已就其中188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2)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约定了业绩补偿及应收账款补偿事宜,业绩补偿方及应收账款考核方彭瀛、郭训平、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约定履行对公司的补偿义务,公司就此对三方提起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但公司尚未收到被告交付的股份或支付的现金补偿,公司已递交执行申请书,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3)子公司深圳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相关采购订单尚欠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0607600元及违约金,被告已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4、项目中标
  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了“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项目的投标,并确认为中标单位,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黄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魁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魁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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