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秋云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良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喜华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据公司所知,截至报告期末,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直接持有公司822,983,847股A股外,亦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大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733,000股H股,通过港股通持有公司153,840,000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3,556,84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数的22.0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措施的决定》(〔2024〕34号),指出公司个别投行类业务存在违规行为,决定对公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 2025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解除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业务限制的通知》(证监函〔2025〕360号),同意解除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活动的限制。公司将持续加强合规与风控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投行执业质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张秋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良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喜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秋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良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喜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秋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良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喜华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