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单位(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填写表决票或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中打“√”;每项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附件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5-04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 1、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列示); 2、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再逐一列示); 3、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补充“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内容; 4、在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补充“第三节 独立董事”和“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容; 5、将第七章“监事会”全部内容删除(不再逐一列示); 6、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 《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 ■ ■ ■ ■ ■ ■ ■ ■ ■ ■ ■ ■ ■ ■ ■ ■ ■ ■ ■ 除上述所示修订内容外,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数字大小写替换、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以及不影响条款实际含义的表述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未在表格中逐条列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办理上述涉及的取消监事会、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二、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同时,因公司原《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并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并入新制定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原《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修订、制定制度如下: ■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制度第1-8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1-2项需以特别决议审议,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制度自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