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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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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8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4 点 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718弄1号TOP芯联T1座三楼路演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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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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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邮编:200125 传真:(021)68765759
  (五)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00,13:00至15: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传真:(021)68765759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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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5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怡女士、独立董事宋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怡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委员职务。宋航先生自2019年11月14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委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委员职务。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健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健雄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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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怡女士、宋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及审委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委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怡女士、宋航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方可生效。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陈怡女士、宋航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同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调整工作。
  胡健雄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陈怡女士、宋航先生、胡健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胡健雄先生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辞职后胡健雄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怡女士、宋航先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陈怡女士、宋航先生、胡健雄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公正独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陈怡女士、宋航先生、胡健雄先生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平稳、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健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提名董事的事项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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