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四、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定部分制度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启微、珠海至微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本次公司为江苏启微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23,705.23万元;本次公司为珠海至微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485.3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5.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79.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5.50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自有房产及土地等资产抵押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调剂范围为公司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期间新增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年度授信担保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同类别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如下调剂: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为在2025年度预计范围内,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同等类别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内部额度调剂,属于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启微基本情况 ■ (二)珠海至微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债务人: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6、是否有反担保:无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债务人: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25,649.79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4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0 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8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相关公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集中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证券部。登记邮箱:dong_ban@pncs.cn(邮件登记请发送登记文件扫描件)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表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2、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80238290 邮箱:dong_ban@pncs.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众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育荪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建兵 (3)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会英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8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众华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众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事务所对此无异议。众华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众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予以指导并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调整前: 审计委员会:颜恩点(主任委员)、夏光、白柠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颜恩点(主任委员)、夏光、吴海华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渊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