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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8 证券简称:外高桥 900912 外高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因对国际招商股权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上年1-9月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暹豪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司负责人:蔡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暹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暹豪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44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5年10月30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栋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卫民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公告》(编号:临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5-042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幢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公告》(编号:临2025-043)。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纪律检查室名称的议案》 同意将原“纪律检查室”名称变更为“纪检监察室”。更名后纪检监察室承担部分监察工作职能。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48 证券简称:外高桥 公告编号:临2025-043 900912 外高B股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外高桥”)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F9C-95#厂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24,563,094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74,685,295.8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47,598,658.0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4月10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10C000082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95,851.43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2、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32,900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与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49,018.31万元,其中本金48,908.37万元,利息及投资收益109.94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进度延期概况 根据“F9C-95#厂房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F9C-95#厂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原因 根据建设管理部门关于土方运输的环保管理要求,以及连续高温及台风等极端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对谨慎,使得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有所延期。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F9C-95#厂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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