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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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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1: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威动力”)50.11%股权的交割事宜,并自2025年9月份起将尼威动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施工业务持续推进,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在本季度实现收入落地。前述因素共同推动公司本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注2: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上升,引起利润的上升。
  注3: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从而引起基本(稀释) 每股收益上升。
  注4: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量上升导致采购材料增加所致。
  注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尼威动力50.11%股权的交割事宜,并将尼威动力全面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尼威动力此次收购确认了商誉,是导致总资产变动的主要因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注入新质生产力资产事项,完成了尼威动力50.11%股权的交割事宜,公司正式进军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金属高压油箱业务领域。截至2025年8月27日,尼威动力50.11%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尼威动力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变更实施主体并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部分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是公司秉持绿色低碳理念开辟全新增长路径的关键之举。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公司已实现从建筑施工业务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高压金属油箱等工业制造业务的产业转型,快速切入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核心赛道,实现业务结构优化升级,这一举措对公司拓展业务边界、提升竞争力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更好地推动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14日经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等相关公告文件。
  2、报告期内,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与购买资产两大关键举措,公司积极布局半导体领域相关业务,推动绿色科技与前沿电子技术深度融合,加速新质生产力转型升级。
  2025年8月8日及8月11日,公司相继成立合资公司黄山顺景科技有限公司和金华顺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汽车用压力传感器模组和工业、汽车用惯性测量单元及组合导航等产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2025年8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顺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顺景”)购买了现有成熟的惯性传感器模组、系统(IMU、P-Box)相关研发及生产仪器设备等,减少新产品落地的成本和时间投入,为公司传感器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奠定坚实基础。后续,公司将充分发挥尼威动力与合资公司、苏州顺景之间在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加速公司半导体领域相关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抗风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3、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全资子公司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国际”)100%股权转让给海南融汇万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6.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维国际的股权,中维国际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6)。2025年10月23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36.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雅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会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会俊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余雅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会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会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雅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会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会俊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39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八号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合同数量及金额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签业务合同共27项,合计金额10,376.82万元。
  ■
  注:以上经营数据包含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国际”)数据,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中维国际100%股权转让给海南融汇万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年10月23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36.00万元。后续,中维国际相关数据将不再计入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合同数量及金额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签订业务合同共58项,累计金额为22,246.31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无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40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至11月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6:00-17:00举行2025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余雅俊女士
  董事会秘书:罗贤辉先生
  财务总监:朱会俊先生
  独立董事:陆竞红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至11月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顺景科技证券部
  电话:0512-67777937
  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41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上海咨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徐云峰、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阕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协议转让方”),以及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鸠控资本”)、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使基金”)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威动力”或“标的公司”)55.50%股权。其中,鸠控资本、天使基金合计持有的5.39%股权将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竞购取得,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1日,为提升本次重组实施效率,推动本次重组股权交割尽快落实,公司基于购买资金安排与各协议转让方协商确定,变更本次重组实施主体为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景管理”),即由顺景管理以现金收购尼威动力50.11%股权,承继公司在原交易文件中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5年8月27日,协议转让方合计转让的尼威动力50.11%股权均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顺景管理名下,相应股权已交割完成,尼威动力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3日、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变更实施主体并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部分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及《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损益归属期间
  根据公司与协议转让方签署的《关于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本次交易损益归属期间为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包括当日)止的期间。其中,若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资产交割日所在月的上月月末;若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资产交割日所在当月月末。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2月28日,同时结合企业会计实务操作,本次交易的损益归属期间为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权属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标的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标的公司享有;标的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的部分由协议转让方承担,亏损或净资产减少部分由每一协议转让方按照其转让的标的资产的相对比例承担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公司亦有权在向协议转让方支付任何一期交易价款时予以扣除。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的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517号)。根据该专项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损益归属期间,标的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619,788.16元,未发生亏损,亦未发生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的情形。因此协议转让方无需现金补足,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的收益由尼威动力享有。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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