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本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时,按照相关规定,已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的股利或利息(包括未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息)。 2025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4,828,507.99 元,扣除其他权益工具股息影响145,145,000.01 元后每股收益为0.2985元,扣除影响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2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齐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哲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木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齐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哲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木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齐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哲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木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齐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哲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木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齐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哲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木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齐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哲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木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5-5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贺村中滩村组团B地块重点村旧村改造项目CP02-0405-00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0月21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CP02-0405-0001地块出让预申请及后续竞买的议案,同意公司联合其他合作伙伴或独立参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贺村中滩村组团B地块重点村旧村改造项目CP02-0405-0001地块出让预申请及后续竞买活动。 由于上述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公司暂缓披露了上述事项。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司与北京蓝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280,900万元的价格竞得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贺村中滩村组团B地块重点村旧村改造项目CP02-0405-00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与北京蓝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80%:20%。 上述地块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总用地规模31342.647平方米,地上建筑规模87759.412平方米。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5-5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0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董事长齐占峰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北京合院、龙樾合玺、府前龙樾、北京国际社区等项目的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86,279万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5-54号公告。 (二)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120.00万元,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报酬为40.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5-55号公告。 (四)关于兴荣公司向银团申请不超过22亿元贷款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国誉燕园朗润项目,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兴荣公司向由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广发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昌平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不超过22亿元,贷款期限4年,并以国誉燕园朗润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续保的议案 公司投保的董责险已到期,同意公司继续投保董责险,投保额度1亿元,保障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参考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税前),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宋建波、周清杰、张成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会议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设立合作公司开发东小口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蓝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华宇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公司,负责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贺村中滩村组团B地块重点村旧村改造项目CP02-0405-0001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具体开发运作。 合作公司名称为北京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80,000万元,占股权比例80%;蓝华宇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0万元,占股权比例2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三、七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5-5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0月30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5年三季度,根据对公司降价项目审批销售价格、成本、交易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情况,公司对北京合院、龙樾合玺、府前龙樾、北京国际社区等项目存货跌价情况进行了测试,决定对上述项目的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86,279万元。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计提后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北京合院、龙樾合玺、府前龙樾、北京国际社区等项目的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86,279万元。 三、2025年第三季度减值计提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86,278.79万元,净利润减少人民币86,278.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66,600.69万元,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5-5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询价比选,公司拟聘用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大华所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公司属于房地产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4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费强先生,中兴华所合伙人,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鹏先生,中兴华所高级经理,201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品爱先生,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120.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报酬为40.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五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询价比选,公司拟聘用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大华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无意见分歧或未解决的事宜,大华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所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兴华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5-5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5.80万平方米(权益面积2.78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26.74万平方米(权益面积25.19万平方米);开复工面积432.61万平方米,去年同期506.15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6.70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38.6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9.22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40.08万平方米;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0.48万平方米(含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去年同期为5.16万平方米;销售额35.97亿元(含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去年同期为34.78亿元。 二、商业地产出租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商业地产持有面积47.81万平方米,商业地产经营额1.69亿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