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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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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320,034,132.50元,比期初数增加38.8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期末公司预留部分资金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为1,594,749,108.81元,比期初数减少30.55%,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电费减少所致;
  (3)存货期末数为642,747,655.29元,比期初数减少32.5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生产需要及燃煤市场价格走势调整存货策略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数为6,190,736,923.45元,比期初数增加58.41%,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所属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新能源建设项目等投入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146,586,754.88元,比期初数减少89.2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期初预付工程、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数为420,115,030.98元,比期初数增加42.86%,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开具应付票据结算煤款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数为7,355,221.93元,比期初数减少40.1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结算预收款项所致;
  (8)合同负债期末数为80,333,212.32元,比期初数增加70.8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预收热力及固废排放物销售款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为7,721,505.84元,比期初数增加74.2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收热费余额增加导致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为26,011,125.33元,比期初数增加58.3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单位处置已计提减值固定资产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1)专项储备期末数为207,278,973.52元,比期初数增加96.2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政策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2. 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2025年1-9月发生数为102,035,827.89元,比上期数增加38.5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水资源税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核算及上年同期因增值税留抵附加税较少等原因所致;
  (2)研发费用2025年1-9月发生数为21,115,064.29元,比上年同期数增长130.3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开展部分研发活动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2025年1-9月发生数为15,233,017.03元,比上年同期数增长38.3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及奖励资金等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2025年1-9月发生数为16,428,340.84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3.3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参股企业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1-9月发生数为-66,102.45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99.5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应收款项相应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2025年1-9月发生数为61,693,902.05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661.2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7)营业利润2025年1-9月发生数为520,679,058.83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6.81%,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售电均价及发电量同比下降所致;
  (8)营业外支出2025年1-9月发生数为5,747,137.44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61.46%,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滞纳金等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9)利润总额2025年1-9月发生数为522,933,012.01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6.9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售电均价及发电量同比下降所致;
  (10)所得税费用2025年1-9月发生数为185,772,444.15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5.2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单位应纳税所得额同比下降所致;
  (11)净利润2025年1-9月发生数为337,160,567.86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63.6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售电均价及发电量同比下降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5年1-9月发生数为341,249,361.93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62.4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2025年1-9月发生数为-4,088,794.07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21.3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14)基本每股收益2025年1-9月发生数为0.098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70.3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及股本同比增加所致。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2025年1-9月发生数为40,184,675.45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90.1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5年1-9月发生数为221,092,703.25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97.6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单位间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25年1-9月发生数为11,895,435.88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2.8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参股单位分红同比减少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25年1-9月发生数为468,357,979.98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774.0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5年1-9月发生数为480,253,415.86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61.5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1-9月发生数为-2,316,775,796.41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4.3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5年1-9月发生数为17,133,555.54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0.4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光伏土地租赁款同比减少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1-9月发生数为-446,561,475.23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738.2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及偿还债务的净额同比减少等原因所致;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5年1-9月发生数为89,578,729.76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46,329,905.3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等原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局面稳定,累计完成发电量106.1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02.71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降低8.15%、9.40%。
  2.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
  3.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了变更并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49,327,699元变更为人民币3,481,035,01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051、056)。
  4.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以下简称汉川龙源环保)签订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将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燃煤机组扩建项目脱硫脱硝新建工程交由汉川龙源环保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预计双方每年合计关联交易金额约24,04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报告期内,汉川公司与汉川龙源环保签署了《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四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及《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四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5.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最终投产容量及总投资金额,项目最终装机容量由23万千瓦调整为17.1万千瓦,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10,243万元调整为74,5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6.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最终投产容量及总投资金额,项目最终装机容量由20万千瓦调整为17万千瓦,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05,165万元调整为71,4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正茂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正茂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7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下午3:0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4人,代表股份2,137,47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03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02人,代表股份20,988,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9%。
  3.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任董事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5,249,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9%;反对12,14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4%;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19,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45%;反对12,14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89%;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5,24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9%;反对12,168,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3%;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17,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19%;反对12,168,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803%;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2,075,329,926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2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75%;反对6,5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79%;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2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75%;反对6,5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79%;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国能长源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4,888,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9%;反对2,5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弃权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5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50%;反对2,5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1%;弃权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 非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冬,同意股份数:2,126,23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周元明,同意股份数:2,126,228,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郑峰,同意股份数:2,126,229,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谢耀东,同意股份数:2,126,278,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1%,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王娟,同意股份数:2,126,39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冬,同意股份数:50,90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35%。
  候选人:周元明,同意股份数:50,898,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10%。
  候选人:郑峰,同意股份数:50,899,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16%。
  候选人:谢耀东,同意股份数:50,948,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807%。
  候选人:王娟,同意股份数:51,069,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761%。
  5.2 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沈烈,同意股份数:2,126,235,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1%,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周彪,同意股份数:2,124,179,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9%,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沈烈,同意股份数:50,905,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113%。
  候选人:周彪,同意股份数:48,8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0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萍、潘轶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7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王冬董事、周元明董事、郑峰董事、谢耀东董事、王娟董事、汤湘希董事、沈烈董事、周彪董事、薛家旺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冬先生为董事长,周元明先生为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人员如下:
  战略(ESG)委员会成员:王冬、谢耀东、周彪,其中王冬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沈烈、周彪、汤湘希,其中沈烈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沈烈、周彪、王娟,其中沈烈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周彪、沈烈、周元明,其中周彪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决定聘任郑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潘承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决定聘任朱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胡谦先生、李军先生、宋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叶建兵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年薪相关管理办法、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及经理层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利润完成情况等因素,兑现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郑峰先生2024年度以总经理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此议案涉及其个人利益,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性,董事郑峰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细则》,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细则》。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第二版)〉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第二版)》,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第三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董事会成员简历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3.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冬,男,满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主任编辑。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国电集团总经理工作部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国电电力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国电集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兼)、政治工作部(党组宣传部)主任,国家能源集团党建工作部(党组宣传部、党组统战部、直属党委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集团党组秘书。
  周元明,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投资发展部主任兼新能源发展办公室主任、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资金部副主任,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主任师,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页岩气研究开发中心主任、售电公司总经理。
  郑峰,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国电辽宁节能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检修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国电东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谢耀东,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学士,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国家能源集团专职董事。历任山东聊城发电厂办公室副主任,国电集团办公厅秘书处秘书、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内蒙古平庄煤业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国电集团新闻中心主任(副主任级),国家能源集团传媒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电力营销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娟,女,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国家能源集团专职董事。历任神华集团企管部经理,神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山西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汤湘希,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曾任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第一、二届委员。现任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公司、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沈烈,男,汉族,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彪,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2024年9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审计部经理、副所长,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合伙人。
  薛家旺,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政工师。现任公司职工董事,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历任汉川电厂检修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会成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郑峰,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国电辽宁节能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检修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国电东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朱虹,女,汉族,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工会主席。历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财务部主任,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胡谦,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历任公司证券融资法律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法律责任人,公司纪委书记。
  李军,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青山发电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化学分场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荆州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青山发电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汉川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宋艳军,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市场部副经理,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B厂副厂长,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承亮,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审计责任人,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部经理,国能长源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公司证券法律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3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叶建兵,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与企业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历任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思想政治工作部副主任、主任,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高级主管(秘书)、主任师,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建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76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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