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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受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降,经营承压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出现大额亏损,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整合各业务版块,以应对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业务整合的不确定性及行业下行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小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靓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小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小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靓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不便于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并请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小平、黄美华 联系电话:0759-2532338 指定传真:0759-2532339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 邮政编码:510220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飞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工商登记事宜的议案》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8月20日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合计回购注销了10,55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0,557,000元,由1,760,836,233元变更为1,750,279,233元。针对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变更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四)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公司对《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该修订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冠豪高新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冠豪高新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冠豪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冠豪高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冠豪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五)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经理层〈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相关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为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冠豪高新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情况及公司发展实际,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以及《岗位聘任协议》。 (六)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工商登记事宜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0日、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0月21日、2025年3月25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实施工作。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合计回购注销了10,55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0,557,000元,变更为1,750,279,23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针对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冠豪高新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10月30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7)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8)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已发起设立了国际会计公司--利安达国际会计网络(Reanda International)。 (10)承办业务分支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2096609653M 4)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B座601室 5)成立日期:2014年4月2日 6)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合伙人人数(截至2024年末):73人 (3)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4年末):452人 (4)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4年末):152人 3.业务规模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52,779.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 (2)是否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3)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新宇,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智,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台娣,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2025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参照2024年度的收费标准,并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费是按照业务所承担的责任、简繁程度、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任职资格及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义务,续聘该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综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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