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拟以现金人民币10,053.92万元收购龙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国际”)持有的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美多”)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对其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将股权交割日和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时间延后,股权交割日延迟到山东美多在建项目满产后,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手续后2周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双方并就此事项签署了《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1月21日,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山东美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山东美多同受石俊峰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5,759户,其中A股股东85,752户,H股登记股东7户。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截至报告期末,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流通股数量为2,082,400股,持股比例为0.30%,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孙公司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以下简称“锂源(亚太)”)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署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预计将由锂源(亚太)及其独资或合资子公司自2026年第二季度至2031年间合计向宁德时代海外工厂销售15.75万吨符合双方约定规格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以上需求量将随宁德时代海外项目进度与预测需求量的调整更新,最终采购量通过双方后续签订框架性、年度性的或者单笔采购合同落实),具体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按照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总销售金额超人民币6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38,895.95元。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5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原因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拟以现金人民币10,053.92万元收购龙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国际”)持有的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美多”)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对其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将股权交割日和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时间延后,股权交割日延迟到山东美多在建项目满产后,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手续后2周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双方并就此事项签署了《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1月21日,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山东美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山东美多同受石俊峰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追溯调整前后具体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一)对2024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二)对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对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3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碳酸锂加工产量仅为对外销售的部分。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产品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0.18%;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0.02%。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变化,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110.13元/吨,下降1.39%;乙二醇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61.30元/吨,增长1.55%;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435.51元/吨,下降20.79%;磷酸铁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317.01元/吨,下降3.62%;碳酸锂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18,916.29元/吨,下降22.88%。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第三季度碳酸锂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影响,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4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0,894.84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0,894.8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损失。 2、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因受2025年前三季度市场环境影响,公司磷酸铁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价格出现波动,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50.67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0,894.84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0,894.84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谨慎、充分地披露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6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