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行权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审议修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及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上半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审议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2025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25年8月30日及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2025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接受注册通知书》,2025年10月,公司完成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发行总金额为5亿元,期限为3年,利率为2.18%。详细内容见2024年12月26日、2025年8月30日及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10月,公司完成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期限为2年,票面利率为2.04%。详细内容见2025年4月30日及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经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截至2025年10月,《借款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金额为2851.36万元。公司根据光大银行出具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通知函》,按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代参股公司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偿本金金额451.66万元,利息1.51万元。详细内容见2023年4月28日及2025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 公司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情况(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控股子公司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 注: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开复工面积29.12万平方米,权益开复工面积28.62万平方米,无新开工面积;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竣工面积1万平方米,权益竣工面积0.5万平方米;无新增土地储备面积。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合计车位销售108个(全口径)。 (2)参股公司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 注:以上参股公司数据均为权益口径数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昝荣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捷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昝荣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捷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昝荣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捷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敏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91证券简称:京能置业公告编号:临2025-044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00--4:30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 2、联系电话:010-62690729 3、联系人:王凤华、关世盟 4、传真:010-62698299 5、邮政编码:100070 (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编号:临2025-042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法律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编制〈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编制《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 (四)审议通过《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 (五)审议通过《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以下服务:1. 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 年度其他审计鉴证服务,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3.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咨询及监管所需相关材料;4.提供决算填报协助及审核服务。本期审计费用96.00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号)。 (六)审议通过《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4号)。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25-043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致同所已连续8年为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所及立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0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近三年,立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纪律处分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萌,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田伟,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6.00万元(其中: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8.00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21.00万元,年度其他审计鉴证服务7.00万元),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以下服务:1. 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 年度其他审计鉴证服务,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3.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咨询及监管所需相关材料;4.提供决算填报协助及审核服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所,该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致同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年度,致同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所及立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致同所及立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以及年度其他审计鉴证服务。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