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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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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74,923.77元,主要系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和负债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5.35亿元,主要系报告期末预留资金归还贷款,导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上升。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37.0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商业承兑汇票票据业务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增加329.4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票据业务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80.13%,主要系报告期末经营性预付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2.35亿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股权转让款项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减少30.02%,主要系报告期末原材料库存数量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54.63%,主要系报告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8、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942.2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对北京中科信控大数据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19.2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资产购置款项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30.65%,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金额减少所致。
  11、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1.36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环保热能项目和环保能源项目股权转让预收款项所致。
  12、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34.77%,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所致。
  13、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36.84%,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42.94%,主要系合同负债中分拆的待转销项税额,因合同负债减少而减少所致。
  15、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比期初减少11.5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16、报告期末专项储备比期初减少233.0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高于计提金额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期减少3,111.44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损失所致。
  2、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比上期减少304.30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机器设备产生的收益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减少75.88%,主要系本期碳排放配额交易收入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减少353.60万元,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期增加63.94%,主要系:①取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项目增加,即征即退税额增加;②燃料成本同比下降。
  6、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比上期增加63.69%,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青能源”)、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青热能”)与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保能源”)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49,424.25 万元作为对价款转让长青能源 100%股权与长青热能 100%股权。其中长青能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4,973.19 万元,长青热能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34,451.06 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公用环保能源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两笔合计12,356.07 万元。
  (详见 2025 年 7 月 26日、8 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本报告期内,共有人民币54,507,700.00元“长集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0,522,13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025年6月30日的742,024,111股变更为本报告期末的752,546,241股。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公开发行的“长集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5年9月 30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55,449,800.00元“长集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663,097股,占“长集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1.4373%。
  报告期内“长集转债”的转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郭妙波女士、何启扬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2.41%变为61.5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
  (详见2025年9月30日、10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关于2025年三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3、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42,025,9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成,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4日。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5年9月24日起由原5.30元/股调整为5.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24日起生效。
  (详见2025年9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4、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的议案》。投资建设本项目主要为了满足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用汽客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的扩产及其下游配套产业蒸汽需求,项目概算投资总额为 5.71 亿元,其中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投资额约 2亿元,配套管网工程投资额约 3.71 亿元。
  由于供需双方在《蒸汽供应合同》中对基础用汽量和蒸汽价格计价方式等进行了约定,预计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详见2025年9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荣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泳联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 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荣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泳联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3-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3-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9《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12《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4《合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5《融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16《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8《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1《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2《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4《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6《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8《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9《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2《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3《分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5《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7《印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8《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0《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4《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相关制度于2025年10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拟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长集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郭妙波女士、何启扬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近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长集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郭妙波女士、何启扬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按2025年10月28日总股本847,044,606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数据按2025年10月29日总股本858,601,922股计算。
  2、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长集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长集转债”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转股日:2025年11月3日
  2025年11月3日是“长集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长集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年11月3日收市后,未转股的“长集转债”将停止转股。
  2、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市后,距离“长集转债”停止转股并赎回仅剩2个交易日。本公司特别提醒“长集转债”持有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充分了解相关风险,注意最后转股时间,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1、“长集转债”赎回价格:101.15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0月13日
  3、“长集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10月30日
  4、“长集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3日
  5、“长集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11月4日
  6、“长集转债”赎回日:2025年11月4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11月7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1月11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长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11月3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长集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长集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长集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长集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长集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长集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长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长集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72号”文同意,公司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15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8日。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3日起由原8.31元/股调整为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3日起生效。详见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2、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4月30日起由原8.11元/股调整为7.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详见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2024年3月18日,由于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9日起生效。详见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0日起由原6.50元/股调整为6.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详见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5、2024年9月13日,由于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3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8日起生效。详见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6、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于2025年9月24日起由原5.30元/股调整为5.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24日起生效。详见2025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长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含)时。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触发赎回的情况
  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长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权益分派前“长集转债”的130%为6.89元/股,实施权益分派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130%为6.6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长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长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长集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长集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长集转债”第六个计息年度,即2025年4月9日-2026年4月8日的票面利率),t=210天(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11月4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11月4日为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计算可得:IA=100×2.00%×210/365=1.151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长集转债”本次赎回价格为101.151元/张(含息、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3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长集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长集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长集转债”自2025 年10月30日起停止交易。
  3、“长集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 年11月3日。
  4、“长集转债”自2025年11月4日起停止转股。
  5、“长集转债”赎回日为2025 年11月4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11月3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长集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长集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 年11月7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 年11月11日为赎回款到达“长集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长集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长集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长集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1、咨询部门: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60-22583660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长集转债”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长集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长集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长集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1.00、议案2.01和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25年11月12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苏慧仪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长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
  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制定、修订治理制度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年修正)》,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持相关制度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新增制定治理制度,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制定、修订制度的基本情况
  ■
  上述序号为1-2、6-8、10-11、15、27、30-34的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上述序号42-44的制度为新增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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