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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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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紧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算力×联接”的协同优势,深化“AI in ALL”与“AI for ALL”战略。公司持续推出新一代智算产品与解决方案,满足行业客户在大模型训推效率提升、大规模算力集群部署、智能运维及绿色节能等方面的核心需求,并以“AI+场景化解决方案”助力政府、互联网、运营商、金融、医疗等众多行业客户加快“人工智能+”行动落地。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22亿元,同比增长31.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0亿元,同比增长5.15%。
  2025年1-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实现营业收入596.23亿元,同比增长48.07%,其中,国内政企业务收入515.02亿元、国际业务收入34.7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2.55%、83.99%。新华三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5.29亿元,同比增长14.75%。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9月,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
  1、公司将与 H3C Holdings Limited 约定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剩余 19%股权的期权远期安排作为金融负债,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181,169,354.95元;
  2、银行理财收益金额为5,001,489.06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性质为境内非国有法人,目前尚在变更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H股发行并上市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 股发行并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等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已获中国证监会接收。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批准或核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剩余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19%股权的远期安排
  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于2024年5月24日与H3C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PE开曼”)签署了《AGREEMENT ON SUBSEQUENT ARRANGEMENTS》(以下简称“《后续安排协议》”),就购买新华三30%股权完成交割后,HPE开曼所持有的新华三19%股权多种远期处置安排等事宜进行了约定。主要约定内容如下:
  (1)紫光国际将放弃剩余新华三1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HPE开曼有权将所持全部新华三19%股权一次性出售给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三方。
  (2)紫光国际授予HPE开曼就剩余新华三19%股权的一项出售期权,HPE开曼可在新华三3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后的第16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成后的第36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出售期权,要求紫光国际购买剩余新华三19%股权。
  (3)HPE开曼授予紫光国际就剩余新华三19%股权的一项购买期权,紫光国际可在新华三3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后第16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成后的第36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购买期权。
  (4)基于行使期权触发的19%股权交易价格对应为135,712.88万美元。
  (5)紫光国际行使购买期权时,可以指定第三方购买19%股权(HPE开曼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第三方受让方人选,但该等批准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延迟给予该等批准或对其附加条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于英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于英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5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0月30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81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91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系公司下属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紫光计算机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椿路支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系公司下属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向厂商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苏州紫光数码、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厂商授信额度担保,待本次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此项担保将相应终止。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紫光晓通对思科(中国)有限公司和思科(中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待本次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此项担保将相应终止。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紫光晓通向富国商通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担保,截至目前各方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未生效,此项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一05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各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1-9月累计计提金额为人民币580,160,299.32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维修备件及部分库存商品,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五级分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0%、2%、25%、50%、100%的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1-9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356,500,107.50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5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和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和变更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72个月变更为96个月,延长后存续期至2024年5月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96个月变更为120个月,延长后存续期至2026年5月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5月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7号)核准,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36,223,162股,其中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认购20,257,478股,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认购47,680,616股,分别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94%和4.57%,上述股份于2016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均为36个月,自通过非公开发行所认购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2019年5月6日,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均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2019年5月17日、2020年8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相应变化。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和变更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72个月变更为96个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机构;同意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96个月变更为120个月,同时相应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在锁定期届满后,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出售以及部分持有人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的方式减少了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83,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316,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均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员工持股计划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解除锁定上市流通,上述两个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是否作出其他相应安排。
  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个月,自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为201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
  (3)若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个月,自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为201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
  (3)若发生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等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况,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应经持有人会议批准,由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合计持有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前终止。
  (4)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5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股份”)下属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向厂商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
  ■
  注:紫光晓通控股股东苏州紫光数码将就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晓通另一股东天津明盛佳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苏州紫光数码、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厂商授信额度担保,待本次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此项担保将相应终止。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紫光晓通对思科(中国)有限公司和思科(中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待本次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此项担保将相应终止。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紫光晓通向富国商通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担保,截至目前各方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未生效,此项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紫光数码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2201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销售计算机及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网络的安装和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培训等。截至目前,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000万元,均为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75,003.87万元,负债总额为517,094.09万元(银行贷款159,172.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0,364.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237,512.8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328,726.29万元,利润总额为36,752.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7,475.91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94,237.71万元,负债总额为618,104.83万元(银行贷款275,340.1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17,831.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253,808.1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888,945.29万元,利润总额为24,330.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6,295.35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2、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为苏州紫光数码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医科路9号院4号楼三层303-184(集群注册),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等。截至目前,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73,350.59万元,负债总额为181,631.90万元(银行贷款11,978.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1,625.04万元),净资产为91,718.7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14,127.84万元,利润总额为959.30万元,净利润为694.89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92,103.75万元,负债总额为200,049.44万元(银行贷款16,1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00,049.44万元),净资产为92,054.31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52,507.47万元,利润总额为470.86万元,净利润为335.61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3、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
  紫光晓通为苏州紫光数码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等。股东情况:苏州紫光数码持有其6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天津明盛佳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0%股权。截至目前,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1,243.73万元,负债总额为97,258.12万元(银行贷款5,447.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7,258.12万元),净资产为3,985.6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11,983.29万元,利润总额为-3,387.60万元,净利润为-3,498.87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6,218.83万元,负债总额为49,307.09万元(银行贷款9,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9,307.09万元),净资产为6,911.74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65,901.24万元,利润总额为3,919.56万元,净利润为2,926.13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担保权人: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6)担保期间:自保证协议签署之后5年期间产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最终到期日后满2年之日终止
  2、公司为紫光晓通向富国商通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分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权人:富国商通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分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以及所有罚金、损害赔偿金、佣金、费用和其他支出和所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保管费、保险费、审计费等)和其他相关成本和费用
  (6)担保期间:自保证协议签署之后5年期间产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最终到期日后满5年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苏州紫光数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电子商务为苏州紫光数码全资子公司,紫光晓通为苏州紫光数码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服务。为上述子公司向厂商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获得更好的厂商授信额度和信用账期,有利于其业务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子公司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子公司,本次担保有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779,714万元及251,2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67.01%。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48,314万元及250,7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9.39%。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1,324,314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9.33%;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224,000万元及248,000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8. 62%;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紫光数码2024年度、2025年1-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紫光电子商务2024年度、2025年1-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紫光晓通2024年度、2025年1-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5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紫光计算机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椿路支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紫光计算机将为上述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计算机的股东之一郑州紫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厚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厚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厚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厚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各自的持股比例为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股东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不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计算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香西街173号天健湖智联网产业园10号楼,法定代表人:黄辉华,主要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天津厚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厚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厚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4.5%股权;天津厚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3%股权;郑州紫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2.2%股权。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73,112.17万元,负债总额为174,312.06万元(银行贷款为25,861.7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8,534.78万元),净资产为-1,199.8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60,830.10万元,利润总额为-28,458.43万元,净利润为-29,108.6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7,406.56万元,负债总额为181,356.62万元(银行贷款为36,058.3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5,573.72万元),净资产为-13,950.06万元;2025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83,084.35万元,利润总额为-12,690.94万元,净利润为-12,744.14万元。
  截至目前,紫光计算机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椿路支行
  债务人: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6,000万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计算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紫光计算机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补充流动性资金,促进业务持续发展和优化。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计算机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加之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有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紫光计算机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779,714万元及251,2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67.01%。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48,314万元及250,7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9.39%。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1,324,314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9.33%;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224,000万元及248,000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8.62%;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紫光计算机2024年度、2025年1月-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合伙人25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情形,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汝洁女士,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心田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泓女士,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审计费用考虑了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2025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81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91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公司向中兴华支付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3万元(含税,不含各项费用),公司部分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向安永华明支付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5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已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23年,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中兴华、安永华明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安永华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38 证券简称:紫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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