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新威远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415000195,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04); 2、利民化学取得由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发布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经开备(2025)15号】。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新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书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艳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新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书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艳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09: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李柯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履行。同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条款,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制作《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深交所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 二、修订、制定其他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与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保持一致,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制度。 具体如下: ■ 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11月12日下午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至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利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陶旭玮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34 证券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