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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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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4,741,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向下修正“晶科转债”转股价格事项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股东会授权,公司向下修正了“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25日起,“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21元/股向下修正为4.50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晶科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二)关于转让海外下属公司100%股权暨出售电站的进展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外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Jinko Power Spain, S.L.(卖方,以下简称“晶科西班牙”)将其持有的Universal Reward, S.L.U.、We Are So Good, S.L.U.、The Main Speed, S.L.U.、Good 2 Follow, S.L.U.(以下合称“目标公司”)四家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买方,以下简称“华电香港”),本次交易涉及西班牙Antequera175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Antequera项目”)的出售。鉴于该项目尚在建设中,最终交易金额将根据Antequera项目投入商业运营的装机容量确定。2024年8月15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华电香港随后支付了交易定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海外下属公司100%股权暨出售电站的公告》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068)。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成,正在进行发电测试,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可实现商业运营。本次交易已完成相关备案,目标公司EPC债务转让事宜尚需与相关第三方进一步沟通以获得其同意,若因此影响交割进度,公司将通过提前偿还EPC债务等其他方式灵活解决。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待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完成或被豁免后,交易双方将实施股权交割。本次交易的最终截止日为2026年6月30日或交易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公司将持续跟进交易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
  2025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4月。本次调整主要系该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进度的影响而导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建德项目光伏场区的桩基施工已完成76%,组件安装已完成42%,110kV升压站土建及一、二次电气安装已完成41%,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经综合评估分析,建德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有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好建德项目的施工安排,争取项目早日并网投入商业运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电站项目
  ■
  注:同一地区存在多个电站项目,各电站的电价不同,本表按照各地区的平均电价进行填列。
  二、储能项目
  ■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外转让了全资下属公司横峰县光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峰光译”)100%股权,涉及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变化。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概况
  为推进轻资产发展战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于近日对外转让了全资下属公司横峰光译100%股权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横峰光译的全资下属公司楚雄市晶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航”)在关联方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能源”)厂区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了1座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该电站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楚雄晶科能源使用,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对外转让横峰光译100%股权后,楚雄晶航仍继续与楚雄晶科能源正常履行相关协议,但楚雄晶航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楚雄晶航与楚雄晶科能源之间的售电交易不再列入公司的关联交易范畴。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展主要系公司为实施轻资产发展战略需要,对外转让了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主体,因此减少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5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经梳理,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下属公司于2022年签署、且截至目前尚在履行中的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共计13项,涉及公司的12个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光伏电站”)及1个储能项目,本次需按照前述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重新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7日、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2022-1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3个项目中,除江西铅山5.98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丰城4.26MW工商业光伏电站尚未实施外,其余11个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营。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各项目运营等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对其中4个项目的运营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进行调整、1个项目终止合作,其他项目的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单价等均不变。本次重新审议前后,各项目关联交易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由于行业整体竞争加剧,业主方用电需求出现阶段性波动,因此对安徽滁州12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玉山5.9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上饶3MW工商业光伏电站、江西上饶20MW工商业光伏电站的运营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进行调整,交易单价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变;
  注2:受市场环境、当地电网接入条件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江西丰城4.26MW工商业光伏电站尚未开工建设,公司未投入资金,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该项目拟终止合作,双方拟签署终止协议;
  注3:浙江海宁10MW/20MWh储能项目的电费结算主体于2023年1月由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变更前后的公司均为关联方晶科能源的下属公司。
  (二)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按相关法规要求对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重新审议,部分项目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个别未实施项目予以终止,以上均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项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关联交易金额调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未实施项目终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与公司和其他客户的相关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人依法存续且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件。
  (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除江西丰城4.26MW工商业光伏电站有关协议将予以终止外,其余项目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无变化。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商业光伏电站
  甲方:晶科能源下属公司
  乙方:晶科科技下属公司
  1、项目方案:乙方租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电站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甲方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或由乙方自行安排,电能的相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2、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
  3、售电价格、屋顶租金:乙方以各项目所在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础并参考当地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行情,给予甲方一定的电价折扣。各项目电价折扣、屋顶租金详见下表。
  ■
  (二)储能项目
  甲方: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海宁市晶盛储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项目方案: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场地投资建设容量为10MW/20MWH储能项目;储能项目在谷/平时电价时段存储电力能源,在峰时电价时段向甲方供电,利用峰谷、峰平时段的电价差特点产生能源服务收益,甲方按约定的能源服务费率向乙方支付能源服务费用。
  2、项目运营期:自储能项目无故障试运行满72小时之日起20年。
  3、能源服务费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能源服务费=[甲方通过储能项目使用的电量*当地供电局同时段同等电量结算电价(尖峰电价或峰时电价)一储能充电量*当地供电局同时段同等电量结算电价(谷时电价或平时电价)]*90%,即能源服务费率为90%。如甲方要求乙方储能项目在非尖峰或高峰电价时段为甲方供电,则所供电量按照峰时电价结算。
  4、其他费用: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项目占地费用、变压器容量费用或需量费用等。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围绕公司的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项目等主营业务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定价政策与公司和其他客户的相关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拟终止的关联交易协议尚未实施,项目终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公司未发生资金投入,交易双方已协商一致,不涉及违约责任。综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关联人基本情况
  ■
  注:上表所列公司均为晶科能源控制的下属公司。
  附件2: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的最新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明细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
  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政编码:201106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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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结项以及因实施情况变化进行募投变更,公司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调整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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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的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中,仅余建德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3,660.8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263,626.8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623.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9月30日余额合计为39,631.18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建德项目于2023年5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纳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由于建德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需由当地国网公司投资及建设,根据该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筹建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截至目前,当地国网公司已完成送出线路工程的塔基基础浇筑与杆塔组立作业,施工已全面转入架线阶段,预计2025年12月线路贯通并进入调试与验收阶段。由于建德项目需在送出线路工程交付使用后方能并网投入商业运营,根据送出线路工程的当前建设进度,并考虑后续的设备调试与验收时间,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6年4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德项目光伏场区桩基施工已完成76%、组件安装已完成42%、110kV升压站土建及一、二次电气安装已完成41%,逆变器安装、集电线路敷设等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国网公司建设送出线路工程的进展,合理安排项目施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建德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在账情况
  建德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0日,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4,234.83万元。建德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0月30日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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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德项目重新论证及后续投资计划
  因客观原因,建德项目已接近原计划完成时间且募集资金使用比例未达到50%,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预计收益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建德项目为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计划建设规模为70MW,位于浙江省建德市,该项目已入选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千项万亿”重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节约同等发电量的火电标准煤用量,并直接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减碳减排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建德项目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消纳环境较好,弃光限电风险较低。公司作为一家清洁能源服务商,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已在全国多个省份建有光伏电站,具备丰富的电站投资运营经验。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电站运营规模,增强规模化效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建德项目已取得备案证、环评批复、电网接入批复等必要的合规文件,光伏组件已安装42%,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已处于架线施工阶段,预计出现颠覆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
  2、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建德项目完工投运后预计未来25年内年均收入约2,737.66万元,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综上,建德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投入该项目,用于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本次调整建德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主要考虑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对建德项目并网的影响,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有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送出线路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好建德项目的施工安排,争取项目早日并网投入商业运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建德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6年4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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