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0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由瑞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振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敏斐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由瑞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振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敏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由瑞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振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敏斐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50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由瑞凯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雄安振华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雄安振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雄安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亿元减至1,500万元。减资完成后,振华重工仍持有振华雄安公司100%股权。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7日14:30在公司总部(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51)。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0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5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公司22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联系电话:8621-50390727 传真:8621-31193316 邮政编码:200125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