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8 证券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5-48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注: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工业收入115.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6亿元,工业收入同比增速达8.48%。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利息及增值税减免等其他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于2025年10月22日完成发行规模20亿元的可交换债券。新华都于2025年9月29日将持有的云南白药5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新华都集团-国信证券-25新华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并以“新华都集团-国信证券-25新华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的表决权时,国信证券将事先征求新华都的意见,并按新华都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完成2025年特别分红 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32),公司2025年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84,262,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9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18.18亿元。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25年9月24日分红派息完毕。 2、对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全资收购完成股权变更 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全资收购的议案》,为响应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高质量发展云南省中药材产业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目标,为更好带动云南省内中药材销售,更快推动云南白药相关业务布局全国,实现规模扩张,提升中药材产业链协同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资源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药堂”)100%股权,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66,000万元,交易完成后,中药资源公司将持有聚药堂100%股权。 截至目前,聚药堂股权变更已完成,成为云南白药全资子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公司整合相关业务,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能够助力实现公司中药资源业务拓展省外市场、布局全国的战略;聚药堂拥有丰富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线及全品类饮片生产能力,能够有效补充公司产品管线,提升行业竞争力;聚药堂成熟的线上销售渠道及庞大的B端客户资源,对公司具有显著的战略协同价值,能够提升云南白药中药材产业链协同效率;稳定推动公司收入与利润增长。 3、新华都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2025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拟对其持有的部分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2025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5),新华都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已于2025年10月22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20亿元人民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加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加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