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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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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晓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剑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原因详见本定期报告第一/(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详情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9日、4月12日、7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腾地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腾地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035)。
  注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详情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9日、3月29日、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搬迁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14);于 2025 年 1 月17日、5月13日、7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中路451号、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中路451号、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03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重大工程实施,根据《关于龙华街道200街坊1/1丘、1/2丘、2丘地块收储腾地工作的函》,龙吴路908-946号地块纳入收储腾地范围内。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理层提交的《关于龙吴路908-946号地块收储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本次地块收储事项的具体实施事宜。2025年9月25日,公司和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修公司”)收到并完成与上海市徐汇区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徐汇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徐汇滨江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交运9号地块(龙华街道200街坊2丘)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根据上海东洲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等相关依据,此次收储补偿金额为207,100,389.06元,其中公司取得145,196,640元,汽修公司取得61,903,749.06元。本次收储补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储补偿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吴路908-946号地块收储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晓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剑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晓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剑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晓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剑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晓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剑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晓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剑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晓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剑峰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总裁工作细则》等6项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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