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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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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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李伟先生、财务总监赵治国先生及财务管理部部长郭慧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本报告期”是指2025年7月1日-9月30日。
  “本集团”是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季度报告中“元”为人民币元,中国法定货币。
  本报告的数据经四舍五入,增减幅由四舍五入前的原始数据计算得出。
  表格中所示总计数字可能并非相关数据的算术总和,差异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注:
  1.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了山东能源集团西北矿业有限公司(“西北矿业”)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构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于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了西北矿业、兖矿能源(霍林郭勒)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不再合并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
  (2)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山能财司”)对外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影响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剔除山能财司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后,2025年前三季度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08亿元,上年同期为263.40亿元,同比减少142.32亿元或54.0%。主要是由于: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210.54亿元;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7.37亿元;③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81.47亿元。
  (3)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0,039,860,402股调整至10,037,480,544股,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主要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说明
  ■
  2.公司其他报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①截至2025年9月30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共5,303,899,4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84%。包括:(i)通过自身账号持有公司A股4,395,142,871股;(ii)通过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兖矿香港公司”)自身账户持有公司H股606,524,408股;(iii)通过兖矿香港公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H股302,232,142股。
  ②报告期内,因可交换债券换股价调整,山东能源通过兖矿香港公司质押专户持有的公司H股增加至302,232,142股。
  ③以上“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资料,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④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的结算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公司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主要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及/或淡仓情况
  除下述披露外,据董事所知,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以外,并无任何其他人士是本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权益或淡仓:(1)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规定应做出披露;(2)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或(3)以其他方式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
  注:
  ①该等H股是由兖矿香港公司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持有。
  ②百分比数据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③所披露的信息乃是基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所提供的信息作出。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总体经营业绩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运营数据总览
  ■
  注:2025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商品煤产量13,589万吨,商品煤销量12,643万吨,其中自产商品煤销量12,235万吨,自产商品煤产量与销量差额1,354万吨,主要是由于:内部化工电力业务消耗 1,149万吨,三季度末比年初新增库存205万吨。
  (二)本集团主营业务分部经营情况
  1.煤炭业务
  (1)煤炭产量
  2025年1-3季度,本集团生产商品煤13,589万吨,同比增加882万吨或6.9%。
  2025年1-3季度,本集团商品煤产量如下表:
  单位:千吨
  ■
  注:
  ①“菏泽能化”指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菏泽能化第三季度、前三季度商品煤产量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菏泽能化下属万福煤矿投产,影响菏泽能化商品煤产量同比增加。
  ②“鲁西矿业”指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
  ③“天池能源”指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天池能源第三季度商品煤产量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地质条件限产因素消除,商品煤产量同比增加。
  ④“未来能源”指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⑤“鄂尔多斯公司”指兖矿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⑥“昊盛煤业”指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昊盛煤业第三季度、前三季度商品煤产量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地质条件限产因素消除,商品煤产量同比增加。
  ⑦“内蒙古矿业”指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⑧“新疆能化”指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⑨“兖煤澳洲”指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⑩“兖煤国际”指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煤炭价格与销售
  2025年1-3季度,本集团销售煤炭12,643万吨,同比增加325万吨或2.6%。
  2025年1-3季度,本集团实现煤炭业务销售收入641.10亿元,同比减少171.49亿元或21.1%。
  2025年1-3季度,本集团分煤种产、销情况如下表:
  ■
  (3)煤炭销售成本
  2025年1-3季度,本集团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412.56亿元,同比减少38.39亿元或8.5%;自产煤销售成本319.29元/吨,同比下降15.84元/吨或4.7%。
  按经营主体分类的煤炭业务销售成本情况如下表:
  ■
  昊盛煤业吨煤销售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商品煤产量同比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
  2.煤化工业务
  2025年1-3季度,本集团煤化工业务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
  注:
  ①粗液体蜡、全馏分液体石蜡产量、销量、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同比增减变动,主要是由于:未来能源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进行柔性生产,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影响其化工品产量、销量变动。
  ②尿素前三季度产量、销量、销售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鲁南化工”)年产40万吨尿素于2024年第二季度开始投产。
  3.电力业务
  2025年1-3季度,本集团电力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
  注:
  ①“济三电力”指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②“榆林能化”指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三)其他事项
  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经公司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半年度现金股利0.18元/股(含税)。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5日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批准实施股份回购及调整A股回购价格上限
  经公司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决定由被授权人士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根据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一般性授权办理H股回购具体事宜。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回购前5个交易日本公司H股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的105%。
  经公司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回购的A股股份拟作为库存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期限3年;若3年内上述股份未用于股权激励,则予以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0.5亿元且不超过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7.08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0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6.9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9月16日生效。
  本次回购A股、H股股份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经批准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H股股份。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A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卡松科技拟于新三板挂牌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2025年9月22日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卡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卡松科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提交挂牌申请。卡松科技于新三板挂牌后,本公司所持有卡松科技的股权份额不变,卡松科技仍为本公司的控股附属公司。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的建议分拆卡松科技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增资售电公司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聚能源”)与山东能源及其附属公司兖矿售电有限公司(“售电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华聚能源以现金方式出资约2.5亿元认缴售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华聚能源持有售电公司70%的股权,山东能源持有售电公司30%的股权,售电公司将成为本公司附属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已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程序。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关联/关连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合资设立风电公司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兖煤国际与山东能源集团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集团”)签署合资协议,由新能源集团现金出资1.071亿元、持股51%,公司现金出资0.609亿元、持股29%,兖煤国际现金出资等值0.42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持股20%,合资设立山能(邹城)风电有限公司(“风电公司”)。
  按照境内上市监管规则,该关联交易未达到需要披露临时公告的标准。
  按照香港上市监管规则,由于该关连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低于0.1%,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1)(a)条,该关连交易可获得全面豁免。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程序。
  收购莫拉本煤矿股权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兖煤澳洲以不超过1.105亿澳元的价格收购韩国电力集团所持莫拉本煤矿3.75%股权,交易完成后兖煤澳洲持有莫拉本煤矿98.75%股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已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程序。
  终止并购高地资源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2024年9月23日,公司与HighfieldResourcesLimited(“高地资源”)签署《实施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合称“原协议”),拟通过资产注入及现金出资方式认购高地资源定向增发的股份,成为高地资源第一大股东并取得控制权。
  2025年9月,因原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未能在最后截止日当日或之前全部满足或被豁免,公司向高地资源发出了终止原协议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发出后,原协议立即终止。
  下一步,兖矿能源将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动加拿大钾矿开发项目后续工作。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的关于筹划与高地资源战略合作的公告,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的关于并购高地资源的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以及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的关于并购高地资源的进展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的关于终止并购高地资源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三)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四)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治国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慧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69,979,039.44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844,792,997.94元。
  公司负责人:李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治国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治国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治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慧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治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治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慧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5-066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批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上市地要求公布未经审计的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认可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5-067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20日,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准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中市协注〔2025〕TDFI23号),有效期2年。2025年10月28日,本公司成功发行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本期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0亿元,已于2025年10月29日到账。
  现将本期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请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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