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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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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汤昌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腾飞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汤昌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腾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汤昌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腾飞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瑞华泰”)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6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主办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红树湾支行授信42,000万元,协办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嘉兴平湖支行授信18,000万元,授信期限8年,嘉兴瑞华泰拟用项目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本次贷款额度、担保内容等具体条款以嘉兴瑞华泰和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会核定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嘉兴瑞华泰向中信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抵押合同及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抵押合同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017.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7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11:30,13:30-16:30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南舟、吴臻
  联系电话:0755-29712290
  邮箱: ir@rayitek.cn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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