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16%,主要系本期根据法院送达的普通投资者索赔损失核定报告,公司新增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 3,386.80万元所致,具体详见本报告“三、其他提醒事项-关于投资者索赔”。
  2、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轨交主业在手订单金额79.0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8,619,950股,持股比例为2.1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对龙昕科技原股东的诉讼及追偿情况
  (1)对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刑事追缴情况
  2020年11月12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判决被告人廖良茂退出犯罪所得19.3297884095亿元,发还康尼机电。2022年4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廖良茂上诉,维持原判。南京中院指定涉财产刑部分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以下简称“栖霞法院”)法院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司法执行追回并注销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6,494万余股康尼机电股票。
  (2)对龙昕科技其他原17名股东的民事诉讼及追偿情况
  2022年8月18日,康尼机电分别对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龙昕科技原7名股东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并于同日对包括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龙昕科技原10名股东向栖霞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要求:(1)部分被告配合康尼机电以1元价格回购康尼机电向其发行的股票17,435,667股,如不能足额交付上述股票,差额部分按照股票发行价14.86元/股赔偿康尼机电损失;(2)部分被告退还康尼机电股权转让对价114,067.79万元及利息;(3)部分被告退还康尼机电向其支付的现金对价6,724.92万元;(4)全部被告返还从康尼机电处取得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238.24万元。
  公司对龙昕科技原17名股东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均已下达,6名股东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均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追回并注销原17名股东的6,629万余股康尼机电股票,同时收到退还的现金对价846万余元。17名原股东中有8名股东已履行完毕赔偿义务,剩余股东的追偿工作仍在进行。
  2.关于投资者索赔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投资者索赔诉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17名投资者索赔诉讼均已下达一审判决,累计诉请金额约为3.83亿元,一审判决康尼机电负担的赔偿损失和案件受理费合计金额为8,314.65万元。根据部分一审判决显示,其他责任主体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将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判决履行完毕对9名普通投资者的赔偿义务,合计赔偿损失金额为139.48万元,剩余8名投资者索赔诉讼正在二审程序中。
  除上述已送达起诉材料的17件案件外,2025年10月,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对累计800余名普通投资者的预计赔付的损失核定报告(包括此前公司已计提损失的400余名投资者),在此基础上,由公司诉讼律师根据法院核定报告以及南京中院现有出判确定的损失核定以及方法对预计赔付金额出具了独立法律意见书,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补充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3,386.8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关于投资者索赔事项,公司已累计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金额为24,989.93万元。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投资者索赔事宜,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尽快为龙昕事件解决划上句号,让公司进入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金珠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金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金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金珠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金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金珠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1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陈磊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巴西康尼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银行融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Kangni Rail Transit Equipment.(Brazil)LTDA.(巴西康尼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西康尼”)的资金用款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巴西康尼拟向各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或融资额度,用于巴西康尼的票据业务、信用证业务、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外汇相关业务等,巴西康尼将根据实际用款需求,综合考虑各家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及融资额度保障能力等因素确定最终的融资机构及融资金额。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巴西康尼相关人员在履行决策程序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等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0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拟为全资子公司Kangni Rail TransitEquipment.(Brazil)LTDA.(巴西康尼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西康尼”)2025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等使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上述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二)巴西康尼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为子公司担保的1,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决定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39.13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0.04%。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