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714,400股,持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在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排名第5位。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上表中前10名普通股股东顺延披露排名第11位股东及持股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张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源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张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源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源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源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源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15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董事张辉阳、张辉、杨建兴、柳吉弟、洪艳蓉、李成言、李宗义七人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孟丽、李源二人现场参加,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5年三季度度财务报表。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上述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的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4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 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末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已开业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一)控股公司开设的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甘肃地区、宁夏地区、青海地区共拥有已运营门店11家,其中:百货业态为主的门店7家,分别为东方红广场店、白银世贸中心店、宁夏购物广场店、张掖购物广场店、西宁国芳购物中心店、兰州国芳G99购物中心、金昌国芳广场;超市4家,分别为综超广场店、综超曦华源店、综超七里河店、综超皋兰店。公司经营面积共36.15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 注:银川地区其他租赁面积495.52㎡。 (二)联营公司开设的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公司与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正式营业,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道坪北环东路888号,经营面积10.62万平方米,经营业态为奥特莱斯,物业权属为项目公司自建,租金为“固定+浮动”的利润分成模式。 (三)新设门店情况 ■ 为推进商业战略布局,拓展甘肃省内河西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经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7月1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全资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关联方张掖国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的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山丹南路与省道213线交汇处西南角,四至范围为:东至山丹南路、西至广场环路、南至丹霞东路、北至省道213线的商业地产,建筑面积约为37,266.10平方米,投资建设张掖国芳广场预计于2026年8月试营业。 二、其他说明 1、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主楼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及各门店调改项目情况 2025年,立足公司主力店兰州国芳百货东方红广场店第三代“超级百货”定位,按照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及品牌结构调整计划,公司开启二阶段升级改造工程,逐步完成负一层卖场更新升级、1-7层中庭装修、7-8层中厅改造、9层屋顶花园及等重点改造工程,计划年内完成本次调整计划。全面提升兰州国芳百货东方红广场店服务功能与品质,将其打造成为全场景体验、多空间联动、跨界消费于一体的区域商业标杆。 报告期内,西宁国芳购物中心店完成商场卫生间、负一层等区域改造升级,改造面积5,700平方米。白银世贸中心店陆续开启商场五层、中庭升级改造,改造面积7,000平方米。宁夏购物广场店落实调整计划,拟对商场四五层、中庭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约8,000平方米,旨在打造品质购物中心。各店积极把握市场变化、区域消费特性,挖掘新生活方式+社交+情景式+购物场景多元商业空间价值,构建全新的生活体验空间,聚焦商业与艺术、文化、社交、旅游相融合,为消费者输出多元化内容和情绪价值,致力为Z世代客群创造全方位沉浸式体验社交空间。 2、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投资餐饮、体验类品牌情况 公司致力优化品牌战略,打造全新餐饮品类,高势能目标餐饮体验类品牌引进,打造文化赋能场景升级体验。通过经营性投资、联合经营等方式促进优质餐饮、体验类品牌引进。 (1)兰州国芳百货子公司兰州和怡与北京麻六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品牌“麻六记”合作,在甘肃兰州设立兰州麻六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经营西北首家“麻六记”餐厅。兰州国芳百货与新派(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品牌“海底捞”合作,在甘肃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兰州和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海底捞”兰州国芳店, 2025年1月开始营业;在甘肃金昌设立全资子公司金昌和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海底捞”金昌国芳店;在甘肃白银设立兰州和派餐饮白银分公司,经营“海底捞”白银国芳店。金昌、白银“海底捞”门店尚在积极筹备中,计划于年内开始营业。报告期内,兰州国芳百货子公司兰州和怡与北京朝晖鸿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品牌“名创优品”合作,在甘肃兰州设立兰州朝晖鸿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兰州和怡持股50%,共同经营 “名创优品”兰州国芳百货店。 (2)报告期内,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下设品牌自营公司陆续开启与 “野果”、 “NEED”、“boots泥靴”、“胡叨叨”、“汕心·潮汕甜汤”、“PODOPODO韩国创意料理”、“啄春泥”、“何所有玉米说”等国内知名餐饮品牌合作,充分发挥兰州国芳百货主力店的业态客户、人员、品牌、会员等资源优势,逐步向下辐射其他门店扩大合作,积极丰富并带动零售业态高质高效发展,优化公司收入与利润增长点,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分类情况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取得零售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