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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目前公司仍有部分历史遗留的“股转债”债券未进行登记。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委托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信托-安桥-领先科技589.6万股已经全部出售,收回资金70,866,828.52元,公司已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上述“股转债”形成的债务本息。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偿还股转债务合计39,198,812.70元(其中本金22,550,528.00元,利息16,648,284.70元含税),尚余6,935,451.34元未付。 2、公司分别于2018年、2019年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中油金鸿MTN001”,债券代码“101662006”)未能如期偿付应付本息,形成实质违约,公司随后一直在积极通过处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努力筹措相关资金,同时与各方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力争尽早解决相关债务问题。 截至目前,公司根据2020年8月制定的第二次清偿方案中的方案一:15金鸿债债务余额及利息在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本息共计16,678.82万元;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余额及利息在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本息共计16,508.83万元;截止目前涉及折价偿付方案的债券已全部支付完毕。 第二次清偿方案中的方案二为: 第一期:2021年6月30日前,公司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10%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偿付了15金鸿债本息共计5,568.04万元,16中油金鸿MTN001本息共计2,588.69万元; 第二期:2022年6月30日前,公司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20%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偿付了15金鸿债本息共计5,269.87万元,16中油金鸿MTN001本息共计4,639.67万元; 第三期:2023年6月30日前,公司应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30%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偿付上述本息,15金鸿债逾期本金6,608.78万元,利息1,943.70万元;16中油金鸿MTN001逾期本金4,042.50万元,利息1,039.53万元。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清偿方案的议案》,同时披露了《调整后的“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及“16中油金鸿MTN001”(代码:101662006)债务清偿方案》,并于2023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及“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清偿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详情请参阅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最新债务清偿方案,公司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本金的16.5%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资金筹措未达到预期,上述偿还资金暂未落实到位,未能在2023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15金鸿债”债务本金的16.5%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后续偿债事项。 “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受托管理人及主承销商于2023年12月13日召集了“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5金鸿债”立即兑付剩余本息及违约金事项的议案》、《关于对“15金鸿债”推选债券持有人代表并拟启动诉讼维权的议案》及《关于“16中油金鸿MTN001”立即兑付剩余本息及违约金事项的议案》、《关于对“16中油金鸿MTN001”推选债券持有人代表并拟启动诉讼维权的议案》。 3、公司2021年12月23日丧失对子公司沙河金通的控制权,公司多次通过与沙河建投沟通,力争收回控制权,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公司为解决内控的重大缺陷问题,最终决定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沙河金通股权。2025年4月14日,沙河金通母公司华东公司与湖州岩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岩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以人民币200万元将华东公司持有的51%的沙河金通的股权转让给湖州岩及;按照协议约定,湖州岩及已于2025年4月16日支付100万元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于2025年6月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此外,华东公司亦采取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事项,华东公司于2024年对沙河金通公司及沙河建投提起诉讼,要求配合华东公司行使股东知情权,提供沙河金通公司的财务资料,该案已被法院受理,公司已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2024)冀0582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的主要诉请。后沙河金通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25年9月,华东公司于收到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冀05民终697号),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经控股股东提案,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将股东提交的提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025年1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1月14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完成提前换届。2025年1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朱爱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叶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8日和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业务发展需求、提升管理及运营效率的考虑,公司注册地址已变更至“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合江街道计量大道88号4号栋”。 6、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已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郭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兵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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