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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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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金史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桢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桢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金史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桢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桢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金史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桢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桢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同意提名金史平先生、王琨先生、吴志雄先生、颜桢芳女士、杨家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同意提名李健先生、王震宇先生、顾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健先生因其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2027年9月8日将满6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健先生的任期为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9月8日。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选举新的独立董事。
  公司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史平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3年就职于上海时威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3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史平先生持有5,840,510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1.60%。为控股股东金国培先生的堂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王琨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北京分公司副经理、北京分公司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金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琨先生持有986,023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27%。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吴志雄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日本冲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任研究员、技术开发部长,2010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志雄先生持有310,700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09%。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4、颜桢芳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泾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国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0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财务专员、财务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桢芳女士持有129,870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5、杨家骅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上海益邦网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上海长江新成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2012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设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设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家骅先生持有78,130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健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持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现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材料基金负责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王震宇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2004年至2007年任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7年至2011年任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至2015年历任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2018年任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震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顾国强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上海璟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香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上海市浙江商会常务副秘书长,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国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0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帆先生召集和主持。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因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9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激励计划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未满足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57.36万份。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上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共计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对《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827,200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00份。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907,2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40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8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57.3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9,9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284,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拟注销上述股票期权1.98万份。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643,778.4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946,347.22 元后为-67,590,125.69元,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上述股票期权57.36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9.3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实施完毕。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五、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拟实施本次注销的注销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9月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1-9月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2,713,569.4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2025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086,029.77元。
  2、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025年1-9月,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61,076.54元。
  3、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7,266,463.14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9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2,713,569.45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利润总额22,713,569.4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上午11点0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乐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邮箱:shaole@shgbi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94,3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1%;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4.91元/股。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2年3月11日对《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827,200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00份。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907,2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40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8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57.3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9,9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284,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9,900股。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643,778.4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946,347.22 元后为-67,590,125.69元,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284,400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1%。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不作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3,988,8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1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4,693,772股作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5,630,568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2025年公司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由于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金额总计1,445,013.00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365,401,826股变更为365,107,526股。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本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因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拟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4,3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总股本将由365,401,826股变更为365,107,526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65,401,826元变更为365,107,52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删除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调整股东会名称,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名称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3)调整董事会结构,新设职工董事;
  (4)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5)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议案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前,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具体备案登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规范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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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原文。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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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1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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