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8,093股,持股比例为0.4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重大事项提示 一、事项提醒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9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营情况分析 2025年1-9月,公司总营业收入为50,318.1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05%。按应用领域划分,其中:半导体领域收入占比为58.80%,生命科学和医疗领域收入占比为18.24%,AR/VR检测领域收入占比为9.28%,无人驾驶领域收入占比为3.50%,生物识别领域收入占比为2.04%,航空航天领域收入占比为1.09%,其他占比为7.05%。公司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以及AR/VR检测领域收入的增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78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副董事长、总经理范一先生,董事长范浩先生。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薪酬调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5年按月发放的基本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最近一次发薪日一次性补足应发放的工资,确保2025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至新的薪酬方案重新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调整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等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子公司领取薪酬的,按照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业绩考核规定发放。 五、其他事项 1.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基本薪酬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薪酬方案可由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5.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7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74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发电业务”等内容(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实际许可内容为准)。除前述变动外,公司经营范围没有其他变化,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中涉及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范一先生、范浩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77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凌华女士、陆冬梅女士、范浩先生)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监管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现任监事陈海燕女士、段宇女士、汤琴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发电业务”等内容(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实际许可内容为准)。除前述变动外,公司经营范围没有其他变化,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经营范围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前述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比情况详见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下转B1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