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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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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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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励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旻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程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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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励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旻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励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旻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程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及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基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形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同步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就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比,对比表详见附表一。
  《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基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述文件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三、其他事项说明
  此外,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目的,单独或共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变更、备案等事宜,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若该等文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中(如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表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同步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就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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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于同日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监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与公司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情况详见附表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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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制定境外上市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过程中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和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完善公司内部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董事会制定了《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表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现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其中,除将第七章监事会章节删除外,其他涉及实质性修订的主要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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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下转B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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